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7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12-18 15:39:00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个人网上申报和学校初审筛选,现对应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人员初审筛选通过名单进行公布(附件),并对下一步招聘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初审筛选通过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复审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26日9:00-11:30,13:00-16: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学生办事大厅(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二)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1.吉林大学2017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原件。
2.身份证、学生证等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现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1.报名表。须为招聘公告中附件《吉林大学2017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中“学习工作经历”栏填写经历须时间连贯。自行设计的报名表或个人简历复审不能通过。
2.身份证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如学生证丢失,应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往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学生证。
3.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须为报名人员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如归国未满6个月,暂未办理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可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
4.党员证明。中共党员应提供6个月内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相关负责人且注明签字日期。如党员证明非招聘公告模板,则必须包含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等信息。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则上应加盖任职时就读院系党组织或院系行政公章;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可加盖对所在学生组织具有管理权限的学校部门公章。正式聘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6.相关获奖证书。在报名表中已填写的获奖相关信息,均需提供相应证书。未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认定。
7.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2017届、2018届毕业生,可由毕业院系出具。非2017届、2018届毕业生应由现所在单位或单位内部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出具时间须为2017年11月22日之后(含2017年11月22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为附件中列出的初审筛选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均以资格复审现场提交的材料为准,报名表中相关信息须与复审时提供的佐证材料一致。以上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二、资格考试
(一)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12月28日-29日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资格考试内容
资格考试包含职业能力笔试、职业能力面试、职业能力网络测评三个部分。
1.职业能力笔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组织策划及公文写作能力,以及对学生工作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对少数民族政策的了解掌握;考核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
2.职业能力面试包含个人陈述、回答问题和现场提问三个部分。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
3.职业能力网络测评主要为心理健康测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稳定性、人格特质、性格特征及职业能力倾向等。
4.少数民族语言考核语种为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分别在职业能力笔试和职业能力面试之后进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洋 蒋红阳
联系电话:0431-89228961
联系邮箱:sxjy@jlu.edu.cn
吉林大学
2017年12月18日
上一篇:梨树&农安——吉林省第八届二人转戏剧小品艺术节序幕拉开!
下一篇:最后一页